濮阳县财政志(河南省志).pdf
一、指导思想《濮阳县财政志》的编纂以ML主义、MZD思想、DXP理论和“SANGE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继承历史、反映现实、服务当代和有益后世为宗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系统、客观、全面地记述濮阳县财政历史和现状。二、时间断限本志书立足当代,详今略古。时间上限尽可能上溯及历史有}己载的起源,下限断至2010年年底,大事记写到2012年。三、编写原则对重要事项详述,非重要事项从简,从搜集资料到整理归纳,做到厚积薄发,通俗简明,注重实用性、知识性、规律性、史料性,紧密结合濮阳县实际和部门特色。四、内容体系本志采用述、记、志、图、表、录并用的综合体裁,以志为主。全面记述濮阳县财政工作的历史与现状,成就与经验。概述记述全县财政概貌;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以时系事,按照事物发生的先后顺序编写,简明扼要地记载从古代到2012年濮阳县发生的与财政有关的、反映时代特点和财政发展变化的重大事项。最后设附录和编纂始末。五、文体格式本志采用记述性语体文,行文力求准确翔实、简练流畅。使用缩略语,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应括注完整内容。数字、计量单位、筒化字、标点符号等用法均按国家有关出版物规定执行。六、数字用法除词汇、专用名词、引用原文中出现的数字有的为汉字外,其他数字包括计算指标、公历纪年等均用阿拉伯数字。七、计量单位财政收支数字以万元为单位。1955年以前旧人民币币值除注明者外,志书中均已折算为新币值;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用当时用法,以后用公斤、吨;涉农土地面积为保持历史原貌,仍用亩计量;容量部分保留了升、斗等计量。八、名称及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如“濮阳县”“濮阳县财政局”,以及简写形式“全县”“县财政局”等,不用“我国”“我省”“我市”“我县”“我局”,以及“本省”“本市”“本县”等第一人称。人物直书姓名,除引文外,姓名之后不加任何称谓,如同志、先生、女士等,姓名之前可冠以职务、职称。九、纪年方法采用公元纪年,并采用简化格式,“公元前某某年”简化为“前某某年”,“公元某某年”简化为“某某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纪年同时采用公元纪年和历史朝代纪年两种方法,朝代纪年用汉字表示,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只采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十、表格及图照书中所插表格、图示和照片均分别标明了序号,一般用三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层次,中间用连接号“一”隔开。第一个数字为章的序号,第二个数字为节的序号,第三个数字为该表格、图示和照片的序号。如表1-1-1为第一章第一节第一个表。统计表中的空白表示数字不详。
编纂员:高照乾
编纂:濮阳县财政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2010
出版:方志出版社
濮阳县财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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