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志1980-2005(湖北省志).pdf
一、指导思想《崇阳县志(1980-2005)》以马克思主义、MZD思想、DXP理论和“SANGE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按照“切合县情、彰显特色、流露动态”的编纂思路,重点真实反映中国改革开放时期,崇阳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巨大变化。突出地方特色,加强著述性,增强可读性,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实用性相统一,服务当代,垂鉴后世。一、编纂时限本届县志上限肇于1980年,下限断至2005年,某些史实时限根据需要适度上溯。三、体例结构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以志为主体。采用纲目体设置篇目结构层次。全志除序、前言、、大事记、概述、附录、索引、后记外,分设33卷。每卷原则上设四级目,用数字列序。对本县社会有重大深远影响的历史人文,按照“因事制宜、选题严格、数量适度”的原则,撰写专记单列。四、语言文体全志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五、历史纪年民国前的书朝代年号,括注公元纪年;民国时期用阿拉伯数字书民国年号,每节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年。本志所称新中国成立前或后,特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或后;所称年代未注明世纪的,均为20世纪。六、记人原则本志设人物卷,采用人物传、人物录、人物表三种形式记载人物。立传人物为已辞世的在本县有重大影响者,以及本籍在外地有重大影响者;其他有社会影响的人物按制定的遴选标准分列人物录和人物表入志。七、数字数据凡表示数量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词汇、成语、专门名称的数字,则用汉字。统计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统计的,采用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八、计量单位本志除土地面积为照顾本县群众习惯沿用亩计量外,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标准的规定。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照实记载,有确定换算值的括注现值。金额中的元,特指人民币。九、称谓简称为便于记述,行政区域、党政机构、职官、会议、地名等,均用当时称谓,地名酌注今名。各种机构、部门、社会团体、政治运动等,首次出现时用全称,需用简称的在首次出现全称时括注简称,下文采用。所称局级机构,实为国家行政级别中的乡、科级机构。所称“省、地区(市)、县”专指“湖北省、成宁地区(市)、崇阳县”。人名,一般直书其名,不冠褒贬之词。十、资料来源本志资料来自县内部门单位为本届县志编撰提供的专卷稿、乡镇和部门志书、历史档案、旧县志,也采用了部分口碑资料,使用时都经过严格核查、考证,一般不注明出处。
编纂:崇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1980-2005
出版:湖北人民出版社
崇阳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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