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业志(广东省志).pdf
一、《东莞市农业志》以ML主义、MZD思想、DXP理论和“SANGE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东莞农业领域的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二、本志上限不限,下限截至2003年,个别章节及图片资料根据实际需要适当下延。三、卷首“领导关怀”照片分国家级、省部级、厅市级三层次,按视察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四、全志分序、、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志、附录、索引、编后记。以文为主,辅以图、表、照。全志设18章79节,采用分章平列式,一般设章、节、目三个层次。在章节分类中,将水果业单独设为一章。本志不包括渔业。五、本志文体采用规范语体文、记叙体。除个别引用古籍原作沿用文言文,少数有特定含义的用繁体字外,一律采用国家颁布的简体字。行文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六、历史纪年、地名、政府、职官均按历史称谓。民国以前用汉字先书朝代年号,后括注公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简称建国后。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古地名必要时括注今名。文中年代前未注明几世纪者,均指20世纪的年代。七、凡表示计量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成语、词汇、专门名称和叙述性语言数字用汉字,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八、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市农业局档案资料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经考证后入志,一般不注明出处。统计数据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为准,其他数据采用经核实的业务资料。
编纂员:胡荏光
编纂:《东莞市农业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2003
出版:广东人民出版社
东莞市农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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