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志(广东省志).pdf
一、《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志》(以下简称“本志”)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从地理、经济、政治、教育、人文、社会等方面,真实而系统地记述涌头的历史发展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二、本志采用语体文,只记事实,不作评述:体裁集述、记、志、传、图、表、录于一体,叙事以文为主,辅以图表,按篇、章、节、目四个层次分别陈述。三、纪年方法:朝代纪年用汉字,括注公元纪年:民国纪年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四、本志统合今古,详今略古。上限自涌头立村之初(约宋末元初),下限至2011年底,部分资料延伸至2013年5月。五、时间注释:志书中出现的“民国时期”指从1912年1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建国前(后)”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即1949年10月1日前(后):“改革开放前(后)”指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其他重大事件一般标明具体时间。六、人物篇分为人物传、人物简介两个部分,主要收录涌头籍有一定名望的社会各界人士,按照“生不立传”的原则,去世的作传,在世的写简介,均按照出生年月依序记录。七、建制区域:除特定历史时期称“乡、村、大队、管理区、村委会、居委会”等之外,统称涌头社区。其他古(旧)地名均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今地名,余下概不标示。八、称谓:“党”未标明党派者均指中国共产党。涌头社区“两委”是指中共涌头社区(村)委员会(支部、总支部)和居(村)民委员会的统称。九、本志之资料来源于省、市、镇、村等单位的档案馆、文史馆、资料室,及各级报刊、网站:部分内容来自村籍老人口述,经考核查证,去伪存真,收录于内,一般不标明出处。
编纂员:文润祥
编纂: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志》编纂委员会编
内容时限:-2011
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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