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县工商志(四川省志).pdf
一、指导思想。本书是第一部马尔康县工商志,以MZD思想、邓小平理想以及“SANGE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客观真实地反映马尔康县工商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尊重客观事实,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二、断限、数字和时间记述。断限。上限自新中国成立前有文字记述的史料起,下限断至2002年12月31日。数字。执行1987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使涉及表示的时间、长度、重量、面积、容积和其它量值时使用的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体例相一致。时间记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之为解放前。时间一律采用公元纪年方法,节省“公元”二字,如“公元2000年”表述成“2000年”,但绝不准用“20年”之类表述。少量为节省文字,可用“是年”、“翌年”。三、结构。《志》设篇首和篇尾,正文设章、节、目三个层次,视内容命题,标次第序号。事以类从、因事系时、横排竖写。采用记、表、传、图等形式。四、文体。一律用语体文、史志体,第三人称。使用规范的现代汉语书面语。寓论于述。不用方言、口语、文言和半文半白语。行文严谨、简明、流畅。忌套语、空话、新老八股语言文字。名词、术语、符号、代号全书统一。五、详略。详主略次、详特略同、详本略末。六、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法记述,按编年体排序。七、资料。采用《阿坝州志》、《马尔康县志》、《马尔康县年鉴》相关部门志及本单位卷存档案资料。八、标点符号。按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执行。九、计量。以国务院1959年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为记列物量词标准。十、地点。本州地区一律以《阿坝州地名录》、《马尔康县地名录》为准,必要时在括号内加注。十一、鉴于各章、节内容须详备不厥,本书保留了若干同一事物交叉又不互见的文字,但记述的角度和侧重面不相同,非简单的内容重复。
编纂:马尔康县《工商志》编纂领导小组编纂
内容时限:-2002
马尔康县工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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