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财政志(1979-2005)(湖北省志).pdf
一、《荆门市财政志》以ML主义、MZD思想、DXP理论和“SANGE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记述荆门市财政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二、本志为荆门市第二部财政志。首部志书下限至1985年。为全面反映改革开放以来荆门市财政发展历史,本志上限自1979年,下限至2005年。为保持事物发展的连续性,部分章节下延至2008年。三、志书采用章、节体。节以下的目和分目以一、二、三……和(一)、(二)、(三)……的层次编写。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表述,以志为主。概述列全书正文之前,大事记列正文之后,重要文献资料以原文收入附录之中。四、志书采用语体文、记述体。文字用法以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1986年10月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为准。标点符号以1996年6月1日实施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词语力求规范,通俗易懂。惯用语、缩略语、成语、词组等使用约定俗成的语词。五、志书行文采用第三人称,直陈其名,直述其事。在记述中以事系人时,姓名前冠以职务。历史地名沿用原称,与现名称不一致的,括注现名称。植物、动物、矿物等名称使用标准名称。机构、文件、会议、著述一般使用全称。名称过长的,在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括注简称,以后出现相同名称时一般使用简称。数字用法以1996年6月1日国家颁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准。录用数据以市财政局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出现不一致时,以市财政局预算科和国库科编报的决算数为准。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保持历史原貌,书中个别地方使用原计量单位,不加换算。货币(外债除外)以人民币为本位币表述。时间采用公元纪年。世纪、年代、年、月、日等,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六、志书遵循生不立传原则。人志人物除志文中以事系人外,专设先进人物、人物传、人物表予以反映。七、志书资料主要来源于荆门市档案馆,市统计局,市党史、方志办,局属各单位,局内各科室和各县(市、区)财政局,一般不注明出处。
编纂员:张尚贵,董世元,吴克金等
编纂:《荆门市财政志》编纂领导小组
内容时限:1979年-2005年
出版:湖北人民出版社
荆门市财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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