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林业志(山西省志).pdf
一、编志指导思想。本志以ML主义、MZD思想和DXP理论为指导,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编纂,体现新时期的时代特色。二编志原则。以唯物史观,求真存实,详异略同为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统一。坚持实书直叙,让事实说话。三、篇目。按照志书“事以类聚,横排竖写”的原则,根据林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们对林业发展的认识规律,本志篇目设计采用章、节、目的排列层次,有些内容简单的分章、节两层或章一层编写。四、时限。志书的时间除在概述和林业沿革中有所追溯到事物发端外,一般上限1949年,下限止于2014年。详今略古,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沁水林业发展史。五、体裁。志书一律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并采用记、志、图、表、录的诸种体裁,但以志为主体,各种数字统计表,一般集中附在各有关章节后。六、文字。依据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及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七、数字。本志内使用执行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可用阿拉伯数字的地方,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习惯性则用汉字表示。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沁水县境内林场1949年至1994年造林数字包括在沁水县林业生产统计数字内。八、计量单位。按照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以及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本志采用的计量单位以当时普遍使用的计量单位为准,以尊重客观,尊重历史。一般为公制或市制。长度采用公里、米;重量采用吨、公斤、克或市斤、两;面积采用平方公里、公顷、亩、万亩;资金采用元、万元;体积采用立方米。九、人物顺序。志书《管理机构》、《党群组织》中的领导任职名录,和《林业典型》中排名顺序,以任职和获奖先后为序,历届干部简历分层级按出生年月为序。十、本志资料。本志资料来源于县档案馆、县统计局资料以及县林业局、山西省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档案资料等,部分为各股室和其他同志提供。由于资料来源较广,恕不一一注明出处。
编纂员:刘建国
编纂:沁水县林业志编纂委员会编
内容时限:1949-2014
出版: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山西人民出版社
沁水县林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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